滨州医学院校医院招聘公告(合同工)

2018年01月08日 10:58  点击:[343]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单位

岗 位

数量

学历学位

专业要求及条件

校医院

医疗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

护理

1

中专及以上

护理学专业,具有执业护士证书和护士资格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滨州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影印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材料原件在现场确认时提交。

2.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现场确认

1.时间:长期有效

2.地点: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办公楼1417室。

3.要求: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证明能够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及就业推荐表);经本人签字的《滨州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执业医师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护士证书,护士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现场确认材料的报名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管理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签订合同工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奉梅 电话:0535-6913106

邮箱:bzyxyxyy@163.com

 

附件【滨州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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